1、本馆音像资料主要是为本院教学服务。凡备课、讲课及组织课外活动需用音像资料的教师,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填写《音像放映计划表》,由各系教学秘书汇总后送本馆信息咨询部统一安排借用。凡临时需借用音像资料的教师,须持部门介绍信,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。
2、因馆藏音像资料有限,教师每次借用音像资料,不得超过2盒(盘)。
3、为了提高音像资料利用率,每次借用时间不得超过5天,违者超过一天,每盒(盘)需交纳超期使用费1元。
4、读者必须爱护音像资料,凡损坏音像资料者,视情节轻重每盒(盘)交纳赔偿金20—50元。
5、本馆音像资料,严禁翻录,违者,一经发现,除公开批评外,还要予以重罚。
6、办理借用手续时间是每周二、五下午3:00—5:00,地点在本馆信息咨询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