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馆长是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,负责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,各部主任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,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,保证不发生火灾、被盗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。
2、开展经常性的法治、消防、安全教育,提高全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。
3、节假日期间,办公室负责督促全馆进行安全检查。
4、馆内禁止吸烟,不准使用明火,严禁将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图书馆。
5、下班前关好门窗,关闭用电设备、照明电源、用水设施。
6、消防器材由部门负责人监管,放在方便显眼位置,不准随意搬移。定期对全馆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,做到人人懂消防,个个会使用消防器材。
7、各部室要经常对本部门所辖范围的电器设备、用电线路进行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,尽快修复,防止因电线漏电、短路或电器故障引发火灾。
8、如发生火情、水情、盗情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并立即向校保卫处和馆领导报告。
9、实行贵重物品、资料安全管理责任制,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 的原则,具体落实到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