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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开放使用的通知

核稿:李舒平编辑:杨焕昌终审:方孝玲来源:图书馆采编部 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04日点击数: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为师生开展读书活动、文化与学术研讨交流等提供一个温馨适宜的空间,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空间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提供预约使用服务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使用范围

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空间主要用于读书沙龙、讲座、报告会、分享交流等与阅读相关的活动,以及文化与学术沙龙、交流研讨、小型报告会、讲座等。

二、申请使用主体

申请使用主体为学校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、有关机构、学生组织和教职工,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。

三、使用审批程序

(一)使用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空间原则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。

(二)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、有关机构、教职工预约申请需填写《图书馆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使用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,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图书馆审批。

(三)学生组织使用申请需登陆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预约系统进行预约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申请主体应按照《合肥师范学院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》(校党秘〔2023〕17号)要求开展各类活动。严禁从事任何商业活动,宗教宣传、产品推销等违法活动。使用设备播放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,内容要积极向上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。违反规定者图书馆有权取消其使用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提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2.使用单位或申请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,如防火、防盗、人员引导等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室内。严禁使用明火。严禁私自动用室内消防设施。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摆放格局和私接电器、电线。控制入场人数,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。

3.使用时应遵守规定时间,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使用,不得自行转借、交换和更改时间,违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使用资格。

4.使用单位或申请人要督促并维护好室内环境卫生,爱护室内的设备和设施。严禁饮用有色饮料、携带食品、乱丢杂物等。严禁吸烟、吐痰。禁止出现喧哗、用餐、打闹等不文明行为。

5.严禁在场地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。不得使用双面胶、胶带、图钉等对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。如需悬挂宣传横幅等,应与图书馆沟通挂到指定位置,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除。

6.室内总电源启动与关闭由图书馆管理人员负责,切勿自行开关。活动结束后,请将所用设施还原,清理会场,由图书馆管理人员验收。

联系人:徐莉莉(锦绣校区图书馆一楼采编部)

联系电话: 63675782 18955150601

特此通知。


附件:图书馆“阅+历”读书讲堂使用申请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图书馆  教务处  工会  团委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6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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